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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华美院2014年录取办法
作者:武汉状元画院 发表日期:2014/4/26

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,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,统考合格(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)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,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。我院根据考生文化课、专业课的考试成绩,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。文化课考试不考“综合”的省份的考生,文化课成绩按文科标准录取。

1.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、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(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)的情况下,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、专业课考试成绩,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 

(1)设计学类

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的考生,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(文理科统一划线),即予录取;其他考生,单科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,再按照综合成绩,从高到低顺序录取(综合成绩并列,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)

注:1.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,省本科(文/理科)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。

2.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(文/理科)一批线。

 (2)美术学类

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(文理科统一划线),按照专业课成绩,从高到低顺序录取(专业课成绩并列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 

注: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(文/理科)一批线。 

(3)艺术设计学(史论)专业

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(科)一批线,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,从高到低顺序录取。

 2.关于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

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,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(150分制);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,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(150分制)、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(150分制)。特别的,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,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,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,文化课成绩(750分制)减去5分,以此类推,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。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。 

注: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,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。 

3.各省录取比例

北京市考生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%左右;其他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,但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%(其中艺术设计学专业一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)。 

4.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的原则

对于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,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,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(专业课成绩相条件下,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。录取时,优先满足第一志愿,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,则依次在第二、三志愿进行排序录取。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服从调配的,将在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;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。

注:专业方向志愿考生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《报名信息登记表》中填写的信息为准 

5.关于专业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

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,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10美术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,文化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成绩保留一年,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,免考专业课(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),文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,仍可被录取。

注:年9月,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,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